韓國商標注冊 |
韓國商標法于1949年11月頒布,歷經修訂,最新修訂版本于2007年正式實施。商標申請人可向韓國特許權廳申請注冊商標。韓國商品分類實行尼斯協定,并行韓國固有的分類制度。朗升顧問可為您提供韓國商標注冊、續展服務。
韓國商標申請途徑
1、以所在國家的申請/注冊為基礎,申請馬德里國際注冊。此方式既可申請多國的領土延伸保護,又節省費用。由于韓國加入馬德里組織,屬于馬德里議定國成員,可通過直接向中國國家商標局遞交注冊申請。 2、直接向韓國特許廳提交申請。 申請韓國商標所需資料 1、以法人申請,附《營業執照》或有效登記證明復印件;以自然人申請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 2、申請人名義,地址中英文; 3、商標圖樣、需要保護的類別和商品/服務名稱; 4、申請人簽署的授權書 韓國商標注冊程序 1、向韓國特許廳遞交申請。 2、形式審查。提交申請后約兩周內受理。申請受理后起1-2個月內進行形式審查,對不符合要件的申請給予一定的補正期限,補正后的內容符合要求的進入實質審查程序,補正仍不符合要求的,特許廳長可以宣告該商標注冊申請無效。 3、實質審查。審查員經過審查認定該注冊申請符合核準標準時,進行商標注冊申請公告,如果不符合核準標準的,通知申請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內陳述意見。提出意見或者進行補正后符合核準注冊的要求時,進行商標注冊申請公告,仍不符合核準注冊要求的,作出駁回決定。 4、公告。公告期為2個月,任何人可在此期間內提出異議。 5、核準注冊。 整個順利的注冊過程,大約需要12-18個月。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注冊日起算。 申請韓國商標注意事項 韓國對商品名稱的要求比較嚴格,不接受范圍過廣的商品名稱(例如:服裝,化妝品),對于范圍過廣的,需要作出細化。申請商品名稱數量在控制在15個以內。 韓國商標的使用 注冊商標若在他人提交撤銷申請日前,已經連續3年以上在韓國或韓國有關的國際貿易中實際使用,則可能被撤銷。在撤銷申請中,爭議商標注冊人負有商標使用的舉證責任。注冊的被許可使用人對商標的使用視為注冊人對注冊商標的有效使用。 韓國商標續展 商標專用權從核準注冊之日起算,有效期十年,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 我們為您提供如下服務 ※ 商標全球單一國家或地區注冊 ※ 申請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注冊注冊歐盟商標 ※ 商標駁回復審、異議答辯、注冊證書續展、商標監測服 關于我們 我們是中國國家商標局備案代理機構之一,與世界各地知識產權代理機構有著密切和長期的合作關系,能為您提供中國、香港、美國、日本、英國、意大利等全球近200個國家和地區的商標注冊與維護服務。 我們的代理人熟知并深諳亞洲、歐洲、美洲等各大洲國家或地區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精通各國知識產權申請、爭議及侵權個案的行政和司法流程。由一流的代理人組成的專業服務團隊,能為您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提供有力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