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馬德里國際注冊 |
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是根據《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簡稱“協定”)或《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有關議定書》(簡稱“議定書”)的規定,在馬德里聯盟成員國間所進行的商標注冊。《協定》(1891年締結,1892年生效)和《議定書》(1989年通過,1995年12月1日生效,1996年4月1日施行)這兩部條約,都是在西班牙馬德里舉行的外交會議上通過的。
為方便,二者統稱為“馬德里體系”。參加《協定》的成員國,稱之為“《協定》成員國”,參加《議定》的,稱之“《議定書》成員國”。馬德里體系由設在瑞士日內瓦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管理。
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的優勢
◆ 只需用一種語言(英語、法語或西班牙語)交一份申請,向一個局繳費。
◆ 國際注冊之后的所有變更,如注冊人名稱地址變更、注冊人所有權(全部或部分)變更、全部或部分被指定締約方的商品和服務刪減,只需在國際局辦理一項程序、繳納一筆費用即可完成登記并生效。 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收費 費用一般構成如下: 1、國際局收費:653瑞士法郎(黑白商標圖樣)或903瑞士法郎(顏色商標圖樣); 2、指定國收費:《協定》成員為100瑞士法郎/國;《議定書》每個成員國收費不相同; 3、代理費機構代理費。 由于各成員國收費常會發生變動,具體以世界知識產權局公布為準。實際規費請來電向我們咨詢。 馬德里商標注冊所需材料 1、需要注冊的國家或地區名稱清單; 2、國內商標注冊證復印件或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3、申請人資格證明文件,如營業執照復印件、居住證明復印件、身份證件復印件等; 4、商標電子圖樣(圖樣須與在基礎國申請的一致); 5、基礎注冊或申請的商標如在國內進行過變更、轉讓或續展等后續業務,一并提交核準證明復印件; 6、申請人使用英文名稱的,必須提供使用該英文名稱的證明文件; 7、《商標國際注冊申請書》、《代理委托書》及相應的外文申請書。 馬德里商標注冊流程及申請時間 簡要流程:遞交申請→繳納費用→國際局形式審查→頒發《商標注冊證》→國際局公告→指定國審查 申請需要時間:12-18個月 我們為您提供如下服務 ※ 申請商標馬德里國際注冊 ※ 商標駁回復審、異議答辯 ※ 商標注冊證書續展、商標監測服務 關于我們 我們是中國國家商標局備案代理機構之一,與世界各地知識產權代理機構有著密切和長期的合作關系,能為您提供中國、香港、美國、日本、英國、意大利等全球近200個國家和地區的商標注冊與維護服務。 我們的代理人熟知并深諳亞洲、歐洲、美洲等各大洲國家或地區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精通各國知識產權申請、爭議及侵權個案的行政和司法流程。由一流的代理人組成的專業服務團隊,能為您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提供有力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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