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民間投資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促進民間投資政策落實專項督查和第三方評估調研發現,在部分地區、部分領域,存在著政策措施不落地、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難以享受同等“國民待遇”、企業成本高負擔重等突出問題。
為此,國辦要求,省(區、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對號入座”,逐項檢查,及時整改,舉一反三研究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和實施細則,并于8月15日前將階段性整改結果和下一步整改工作重點報送國務院辦公廳,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
同時,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成立督導組,從7月中旬開始,對民間投資體量大、同比增速下降較快和近期民間投資增速滯后的省(區、市),組織開展重點督導。
《通知》要求,努力營造一視同仁的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針對自行出臺的政策,開展全面自查,堅決取消對民間資本單獨設置的附加條件和歧視性條款,加快健全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切實營造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的投資環境。有關自查情況于8月15日前一并報送國務院辦公廳,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辦提出,切實降低企業成本負擔。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進一步抓好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階段性降低“五險一金”費率等政策落實。要抓緊對涉企收費情況進行全面自查、集中清理,堅決砍掉不合理收費和中介服務環節。
財政部要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抓緊開展涉企收費清理情況專項檢查,推動降低企業成本,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審計署要將涉企收費審計作為政策落實跟蹤審計的重點內容進行跟蹤。
財政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部署清理政府對企業各種欠款的專項工作。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在規定時間內依法依規解決拖欠各類企業的工程款、物資采購款以及應返未返保證金等問題。[來源:新浪財經][發布日期:2016/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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